大赛设“优秀组织奖”、“艺术表演奖”、“艺术作品奖”、“指导教师奖”、“优秀创作奖”、“征文奖”和“优秀协作(团队)奖”等七类奖项。
优秀组织奖:设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。
艺术表演奖:各项目分设一等奖(5%)、二等奖(10%)、三等奖(15%)、优秀奖(20%)。
艺术作品奖:各项目分设一等奖(5%)、二等奖(10%)、三等奖(15%)、优秀奖(20%)。
指导教师奖: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一、二等奖的指导教师(每个节目不超过2名)和艺术作品一、二等奖的指导教师(每件作品限1名)。
优秀创作奖: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。
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: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优秀协作(团队)奖: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